沙灘裁判 / 112年度國家(C)級沙灘排球裁判講習會 ( 高雄市 ) 實施計畫
- 指導單位:教育部體育署、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、高雄市政府體育處。
- 主辦單位:中華民國排球協會(以下簡稱本會)。
- 承辦單位:高雄市體育總會排球委員會。
- 協辦單位:高雄市立福誠高級中學。
- 日期及地點:中華民國112年2月17至19日(星期五至星期日)假高雄市鳳山區新強運動公園沙灘排球場舉行。
- 參加對象及資格:
(一)凡年滿18歲(民國94年2月17日以前出生者【講習日期第一天為基準日】)至45歲(含) (民國67年2月19日以後出生者【講習日期最後一天為基準日】),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,受運動專業訓練,並熟悉運動之競賽規則,對沙灘排球裁判工作有興趣者均可報名參加。
(二) 由各縣市體育會排球委員(協)會,推薦2名C級或以上裁判參與。
(三) 每期人數限定60人。
(四)報名表所填個人資料僅供本講習會相關用途使用。(五)具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,不得報名本講習會:
- 犯傷害罪章。但其屬過失犯,不包括之。
- 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定之罪、妨害風化罪章及妨害自由罪章。
- 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。
- 犯殺人罪。
- 違反運動禁藥管制辦法相關規定。
- 經醫師認定罹患精神疾病而不適任裁判工作。
- 本會推薦或聘請之國家裁判員連續二次以上無故缺席裁判工作(不應聘且不予本 會或主辦單位聯繫)則終止其執行裁判任務資格二年。
- 經本會判處禁賽者,三年內不得參加各級裁判講習會。
- 報名手續:
- (一)日期:自即日起至112年2月3日(星期五)止 (以郵戳為憑,逾期不予受理)。
(二)步驟:1.本次活動採網路填寫登記表單( https://forms.gle/WTpGykN3cUKTcBLn7 )。
2.並填寫電子報名表(附件一)及電子大頭照(檔名均為姓名+身份證字號)傳至yeeework@gmail.com。
(三)檢附:1.列印報名表(附件一)。
2.報名費2200
3.國民身分證、護照或其它身分證明文件(影本)。
4.參加身分屬「原持有證照級別逾期未換發而失效者」,應檢附 原持有證照級別之證明文件。
5.最近一個月內核發之無違反規定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,具外國籍者,應檢附原護照國開具之行為良好證明文件,以掛號逕寄(10489)台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8樓802室 中華民國排球協會 裁判組 (02-27786222),未繳交報名費者不予受理。
附件列表:
修改日期:2023/04/06 13:20